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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7 15:23:00

6月22日,外逃11年的涉案人员刘某从河北省被劝返,到根河市监察委投案自首,这是根河市监察委成立以来首次成功劝返的外逃人员。

据了解,刘某是根河市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年5月28日因涉嫌职务犯罪外逃。司法机关对其采取了网上追逃措施,经多次追捕,始终未能到案。根河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年4月17日,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移交根河市监察委员会。

根河市监察委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于年6月7日,决定对刘某立案调查。根河市监察委积极排查各种线索,调配充实骨干人员,组建了由监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追逃劝返工作组,集中力量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办案人员经过认真梳理案情,分析排查刘某社会关系,挖掘可用人际资源,利用“中间渠道”对刘某加大劝返力度,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讲明*策,指明方向。经过多轮反复劝返,终于使刘某下决心投案自首,向办案机关邮寄了自首书,并主动交代了潜逃地点。6月20日,根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历时70多个小时,行程往返三千多公里,前往河北某地将在逃11年的刘某成功带回。

目前,此案正在紧锣密鼓地调查中。根河市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协调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按照程序提前介入,尽快办结此案。

来源:市纪委监委第三片区监察室

整理编辑: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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