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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29 22:47:00

一、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有学业成绩。

2.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表现均在“合格C级”以上,报考海拉尔二中的学生则需要均在“良好B级”以上。

3.根河二中所招收的特长生,学业考试成绩应在我市分招控制线下分内(含分)且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术科成绩达到标准后,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占本校分招指标。不录取择校特长生。术科综合素质或单项素质特别突出者,经审核备案后,由根河二中按照《年特长生招生方案》单独报请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批准录取。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作为分招指标收回,在全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照顾录取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降15分录取。

2.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可降10分录取。

3.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为一级、二级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公安民警、全区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4.*人子女具体照顾条件按《呼伦贝尔市*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联〔〕18号)规定执行。

5.敖鲁古雅乡鄂温克族猎民子女在参加根河二中录取时不受分数线控制,但必须提供敖鲁古雅乡*府出具的证明。

以上照顾分数不累计计算,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选择最高一项。

享受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要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监督。

三、操作办法及要求

1.考生的录取以学校上报的志愿表上所填报志愿为准。报考志愿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或家长填写,不得由教师代替填写,更不允许学校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更改考生志愿表。志愿的填报日期截止至年7月17日,考生志愿表上报后,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申请更改志愿。

2.按照各批次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划定录取分数线,总分相同时,优先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次参考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考查结果,再次参考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计分数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顺序:

提前录取批次:海拉尔二中统招、海拉尔二中分招、牙克石林业一中统招、牙克石林业一中分招。

第一批录取:根河二中统招、根河二中分招。

第二批录取: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批准具有跨旗县招生资格的其他社会力量办学。

4.非呼伦贝尔市户籍考生、往届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不满一年(转入日期截止年9月1日(含))的考生只能参加统招录取,不能占用分招指标录取,不能参加特长生招生录取。

5.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确定分招最低录取控制线,在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没有完成的分招计划统一收回,在全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每个学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录取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愿去录取学校就读的学生须将录取通知书退回录取学校,并由录取学校签发取消录取证明,否则其他学校不能再行录取。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期满后,对未报到的学生可以申报取消,不再进行补录。

7.考生档案管理。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档案由教体局普教办统一交录取学校;被中职、中专院校录取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到根河市招生办领取档案,报到时交录取院校;其余的考生档案保管一年后销毁。

8.被“珍珠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地高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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