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呼伦贝尔市委年巡察工作计划》等要求,经呼伦贝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呼伦贝尔市委同意,呼伦贝尔市委第七巡察组于年3月31日开始对海拉尔区、扎兰屯市、根河市、阿荣旗等4个旗市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提级+交叉”专项巡察。巡察时间5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一看违规违法审批问题。重点检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等矿产资源,能源、原(辅)料、水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勘探开采、规划立项、项目配置、生产能力核定、矿业权出让、环境影响评价中审批核准、证照办理等违规违法问题。监督检查越权审批、规避审批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违规办理新立、延续或变更登记手续,国有(集体)矿业权转让交易程序不规范、过程不公开、价格异常等问题。
二看违规违法监管问题。重点检查矿产资源领域建设和生产能力秩序监管、产业结构调整中违规违法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和阻挠等问题。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管、行*执法等方面不公平、不公正、以罚代管等问题。监督检查在安全生产监管、事故案件调查等工作中,特别是在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超层越界盗采国家资源等方面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问题。
三看违规违法征收和使用矿产资金问题。重点检查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安全生产保证金、关闭矿井补偿费等费用和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随意减缓免、截留挪用、违规批拨、权钱交易等问题。监督检查相关资金征收不规范、征缴力度不够、价款欠缴,以及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效率不高等问题。
四看矿产资源领域腐败及“保护伞”问题。重点检查相关**机关重要工作岗位人员、“关键少数”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矿产资源领域,特别是入“干股”,收“分红”问题。监督检查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行贿、为不法矿主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巡察期间发现矿产资源违规违法问题围绕落实重大方针*策情况、落实*治责任情况、落实净化*治生态要求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开展深入了解工作。
二、反映问题渠道及对象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征求意见箱、信访接待室、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呼伦贝尔市委第七巡察组
巡察对象:海拉尔区、扎兰屯市、根河市、阿荣旗等4个旗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或具有相关职能单位)。巡察中将涉矿乡镇和(社区)纳入监督范围,可对涉矿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延伸了解。
接访地点:呼伦贝尔市教育宾馆、扎兰屯市金百灵宾馆(后楼)、根河市天利源大酒店、阿荣旗阿荣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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