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测试验,落实参建单位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责任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今年8月至9月,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号令)及《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等。
(二)检查数量及方法
全市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67家,本次专项检查抽查了40家,下达执法监督抽(巡)查指令书32份,提出整改意见条。检查方法一是随机抽取企业料仓的砂、石料进行现场冲洗检验;二是现场演示级配和压碎值试验;三是针对正在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进行现场制作、封存、标记试件,追溯试件标养28天强度等,检查中共封存混凝土试件17组,抽测了到期试块强度;四是延伸抽查、抽测了预拌混凝土在施工现场使用环节的试块留置、坍落度、检测报告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员不履行变更手续随意变更、随意流动,导致混凝土质量责任难以落实、难以追溯;
(二)原始记录数据填写不真实、不清晰,甚至无原始记录,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员未签字或代签字现象;
(三)水泥、矿渣粉、混凝土泵送剂等材料存在未做试验,直接出结果的现象;
(四)标养室温度、湿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试块标识不清晰或无标识现象;
(五)混凝土抗渗抗冻试验仪器设备缺失、试验数据缺项;
(六)混凝土配合比计算不准确、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与操机室实际配合比数据不一致,更换水泥厂家无配合比调整记录;
(七)混凝土外加剂无型式检验报告;
(八)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记录内容不完整、出厂使用说明书内容不全面,针对性差。
三、检查结果
通过此次检查,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较为规范,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质量责任制基本落实到位,试验室管理及行为较为规范,原材料进场检验控制较好,预拌混凝土质量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也有个别企业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试验人员流动性大,技术管理水平较差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具体表现在:
1.包头市祥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人员配备不齐全,需重新核定试验室资质。
2.包头市世辰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试验室管理不到位,技术资料可追溯性差等问题,已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七)款“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规定进行了行*处罚。
3.包头市和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砂石含泥量不合格,且未按规定上报等问题,已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规定进行了行*处罚。
4.包头市辰鸿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技术资料管理混乱,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员未签字或代签字等问题,已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款“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规定进行了行*处罚。
今后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及试验室的监督抽查抽测力度,希望各企业按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加强对试验室的管理,确保混凝土的质量,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2月2日
(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一起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通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根河市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赢得人民群众信任的重大举措,三令五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根河市纪委监委近年来也不断加大此类问题的查处与通报曝光力度。但是在正风肃纪的高压之下,仍有一些*员干部麻木不仁、心存侥幸,对中央和自治区的纪律要求置若罔闻、明知故犯,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甚至在超标办公用房问题整治过程当中采取添置办公桌椅、虚报人名等方式搞虚假整改,欺骗组织,致使我市此类问题依然存在。
年7月下旬,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对根河市基层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暗访过程中发现我市卫健委副主任孟祥英、医院副书记王芳3名同志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鉴于上述已触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现将处置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1.责医院按照相应标准立即整改。
2.对存在办公室超标问题的孟祥英、范金峰、王芳3名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来源:根河市纪检监察网)
(编辑:牛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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