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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0 15:52:00

各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予以公布,请全市有关单位、个体工商户对照界定标准,开展自查,凡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于年2月25日前向根河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动申报。

年已经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及时申报,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对未按要求申报的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可自行从互联网上下载,也可到根河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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