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公告
(第一号)
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年7月19日表决通过,接受王庆有、孟祥宝、曹瑞芳、*少彬同志辞去根河市人民*府副市长职务,韩树和同志辞去根河市人民*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7月19日
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公告
(第二号)
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年7月19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许国令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王守柱同志为市财*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海鹏同志市财*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7月19日
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告(第三号)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孙晓亮、高山、高云、耿浩、奚玉龙、张金宝同志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市,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规定,补选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分别是河西代表团补选的孙尚国、刘东;好里堡代表团补选的肖飞;河东代表团补选的孟祥宝;满归代表团补选的尹伟义、孙娟;森工代表团补选的胡志文。
根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年7月19日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以上补选的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补选后,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名。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7月19日
来源:根河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肇向儒
主编:王喜华
总编:何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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