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企业获取*策信息,及时享受我市一系列惠及企业的就业促进、社保扶持、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策。小编整合了18条惠企*策,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
社保补贴*策
01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额度为单位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
享受期限为:距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02
用人单位招用被征地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额度为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
享受期限为:距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03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首次来甬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额度为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
享受期限为:距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04
稳岗补贴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对申报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或等于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
补贴标准:
按申报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05
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在我市初次创办创业实体3年内的人员,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补贴标准和期限:
每人每年1万元的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期限为: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06
“小升规”企业社保扶持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详见市经信委、市统计局确认公布的新上规模的小微企业名单。
补贴标准和期限: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享受3年*策优惠期,即允许其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全市统一在每年6月份集中减征。
申报方式:自动减征,无需自主申报。
二
就业创业补贴*策
01
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在本市行*区域内初次创办3年内的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
补贴标准和期限:
给予每带动1人每年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享受期限为: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02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年1月1日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和期限:
每满1年给予个人元的就业补贴。
享受期限为: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03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在我市初次创办创业实体3年内的人员,带动就业不少于3人、5人的,可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50万元的贷款。
补贴标准和期限:
除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全额贴息外,LPR下浮个基点部分由个人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
享受期限为: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04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贷款贴息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中小微企业年1月1日后新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超过人的企业达8%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
补贴标准和期限:
每招用1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累计不超过万元贷款贴息;其中,科技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全额贷款贴息,其他企业享受50%贷款贴息,贴息标准按基础利率执行。
享受期限为: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05
创业大赛奖励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在国家、省和市*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创业大赛上获奖,并在本市注册登记成立,经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认定的。
补贴标准:
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助和不超过30万元的免担保创业贷款及贴息。
三
人才补贴*策
01
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申报对象及补助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年以上的企业职工,自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申报方式:登录“宁波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