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上榜全国先进!六安唯一入选!
月18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通报表扬00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的通知》,对北京市延庆区等个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予以通报表扬。金寨县榜上有名,为六安市唯一入选的县(区),也是安徽省入选的4个县(市、区)之一。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决策部署,创新工作举措,做到“四个突出”。突出生活垃圾治理县财*每年投入万元,建立了“村收集、乡集中、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体系。突出“五清一改”环境综合整治00年共清理村庄沟塘多处、乱搭乱建户、废旧广告牌余个、无功能建筑30余万平方米。突出农村厕所清洁卫生高标推进农村改厕,共完成10.5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占改厕基数的90.4%。同时创新农村厕所管护机制,建立了“乡镇农村改厕服务站+服务队(农村厕所粪污清掏服务队、农村厕所维修服务队)+服务网点”的“一二一”模式。突出常态长效机制建设采取“三结合”方式,建立村庄清洁长效管护机制。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开展以“房前屋后净、院内净、室内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物品摆放整齐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六净一规范”行动。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我们讲文明”创建微评比活动,评选文明街巷11处、文明村庄50个、文明家庭.78万户。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村级“一约四会”,融入“6+X”乡村治理体系,与振风超市、“红黑榜”、公益性岗位等有机结合,形成“人人讲卫生、村村搞清洁”的浓厚氛围。斑竹园这位“女书记”把乡村变成旅游打卡地!
00年,由市委宣传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联合主办的“最美河湖长”“最美护河员”评选活动经县区推荐、网络投票、评审组综合评定,产生了六安市首届“最美河湖长”“最美护河员”。“女书记”带头治河助脱贫金寨县斑竹园镇斑竹园村村级河长王玲景观亭、拦水坝、风车、农家乐......如今的金寨县斑竹园镇斑竹园村令人眼前一亮,自打推行河长制后,通过河湖治理让当地群众受益颇多,不仅人居环境改善了,而且升级改造后的乡村变成游客打卡地,村民们靠水吃水,守望绿水青山,共享生态福利。然而就在几年前,这里却是截然相反的另一番景象。“整个村子脏乱差,到处都是猪圈和粪便,还有旱厕,家禽随意在河道养殖,这样的生存环境真的难以想象。”作为村级河长的王玲为这蜕变背后付出了太多的汗水和努力。斑竹园村境内流经沙堰河、竹根河,所辖一个水库,水域面积广,水治理效果直接影响着村民的生存环境,于是改变村民们的旧观念和生活习惯为河湖治理迈出关键的一步。既是村书记又是河长的王玲时常带领村两委班子,深入各家各户听取意见,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村民自觉加强保洁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河湖治理就要敢于顶真碰硬。沙堰河穿越当地街道,河岸狭窄,治理难度较大。为彻底改变这种局面,王玲带领村两委认真科学谋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申报并实施了南流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和污水管网项目,多年来的污水直排现象彻底解决,河道两边建起了生态护岸,现在沙堰河家家户户盖起了整洁的厕所,还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置,河道水质日渐清澈,吸引了不少返乡创业的村民。常年在外打工的村民皮兴锋就是其中一员,两年前,他回到老家过年,发现老家环境卫生发生巨大变化,这促使他放弃漂泊在外的生活,决心留在家乡创业。在游客途经天堂寨景区的必经之路上,皮兴锋开了一家名为斑竹小院的农家乐,主打地道土菜,来往客人络绎不绝。饭店的生意越来越好,还带动了周边村民的就业。而竹根河在金寨境内穿越多个乡镇,在竹根河上游有果子园乡吴家店镇个乡镇,河域面积较大,每遇洪水过后生活垃圾随河水冲刷到处可见,再加之沿途盗采砂石,水库沿途捕鱼现象严重。于是,王玲积极向镇上执法部门联系寻求支持,积极打击多起盗采砂石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通过广泛宣传和不间断巡逻,制止多起非法捕鱼行为。作为管理两条河和一个水库的女河长,因为水域面积大且位置相距较远,王玲每月巡河的任务量几乎别的河长的几倍。记者采访她时,她刚刚生完二胎,产假还没休完,就回到了热爱的工作岗位上,恢复了日常的巡河工作。王玲告诉记者,现在她将重心转移到了“护河”上,要想让沙堰河、竹根河保持水清岸绿面貌,不如来发动群众,结合乡村旅游的发展经验,为村民们谋实惠谋出路,让大伙儿都参与到护河的队伍中来,共享河湖治理的生态红利。依法查处!金寨从这一天开始!
根据《金寨县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01农历正月十六(月7日)0:00起,新老城区、现代产业园区禁放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依法查处,决不姑息!禁放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一起来看看《金寨县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城区指金寨县城新老城区,含现代产业园区。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主要是指以下线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具体如下(附示意图):
南:梅山水库大坝——沿梅山水库——金桃大桥
西:金桃大桥——金桃公路——S10省道、映山红大道(即新江路,均含西侧居民区)——史河六号桥东端——沿史河——现代产业园区北八路
北:现代产业园区北八路——沿河路——金刚台路——金家寨路(即东环路)
东:金家寨路(东环路)——*青路接口——*青路——金江路(即桂花大道,含东侧居民区)——梅古路(即怀里环山公路)——梅山水库大坝
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每两年可重新确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商场、影剧院;
(六)景区、林地、公园、绿地、苗圃;
(七)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通道、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八)**机关办公室场所,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
(九)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查处。
个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00元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0元以上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第十六条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负有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的;
(二)对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予以许可的;
(四)对依法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处罚的;
(五)违法实施行*处罚的;
(六)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的;
(七)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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