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组织好、开展好、推进好、落实好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4月21日下午,根河市司法局召开了自查自纠*策解读会。局内各股室、基层司法所、公证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针对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策进行解读,对《车俊同志在内蒙古*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上的讲话》《车俊同志在呼和浩特督导反馈会上的讲话》等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
会议强调,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自查自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谋细抓实,推动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谈心谈话工作,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按照《工作指引》,把握好“谈什么”“跟谁谈”“怎么谈”。注重方式方法,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注重方式方法,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能以一般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能以谈具体事务代替思想沟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紧紧围绕自查自纠重点工作,如实填报自查表,确保全员填报、不漏一人,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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