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一、招考简章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招聘4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人)
圆通速递招聘6人简章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包头中山学校年招聘公告
乌兰察布市民族艺术学校招聘简章
内蒙古经法专修学院年招聘招生老师简章
通辽市教育系统面向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场招聘人简章
包头市达茂旗公开招聘8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阿尔山市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24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其他人事考试信息
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年拟引进人才名单(第1批)公示
关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内蒙古考区年度全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内蒙古资格类考试报名流程
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考试准考证打印
关于公布乌兰察布市年公开招聘人社服务专员体检事宜的通知
关于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查询、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康复服务中心岗位招聘条件调整的补充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群直属事业单位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一阶段各职位报名统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岗位招聘条件调整的补充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群直属事业单位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第一阶段各职位报名统计
关于阿鲁科尔沁旗年引进高中教师(第二批)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的公告
医院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学历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拟聘人员公示
阿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进入面试人员公示的公告
呼和浩特武川县招考合同制幼儿园工作人员82人笔试考试有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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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教育系统面向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场招聘人简章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通辽市委员会通辽市人民*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字〔〕34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策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数量
年4月17日(星期六)在内蒙古民族大学组织专场校园招聘,共计划招聘岗位个,其中市直属单位个,科左中旗24个,扎鲁特旗60个,奈曼旗4个,霍林郭勒市6个。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通辽市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年应届毕业生)。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至到年7月底前尚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中,市直属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执行*的路线、方针、*策,热爱*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5.市直属单位岗位学历要求为学历学位俱全的研究生或公费师范生(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旗县岗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次《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条件:旗县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4月17日至年4月17日出生)。
7.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8.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需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4月17日在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二楼现场报名。
2.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通辽市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并按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应聘准备工作。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公章的证明;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6.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三)面试
1.本次招聘市直岗位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为3:1,旗县招聘岗位根据旗县方案执行。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市直属单位招聘岗位面试时间为4月18日。
3.面试。满分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要求咨询招聘单位。报考普通学校教学岗位和民族语言授课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汉语授课教学岗位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蒙古语授课教学岗位的,使用蒙古语作答;报考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一次。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设置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有关要求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下载:
2、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会报名表
通辽市教育局
年4月13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招聘4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解决东胜区卫健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经东胜区委、区人民*府批准,现面向医学类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5人,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考岗位及条件
(一)区妇幼保健院7人:妇产科医师1人,儿科医师1人,外科医师1人,内科医师1人,放射影像科放射医师1人,耳鼻喉科医师1人,口腔科医师1人。
报考条件:
1.各医学类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
2.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可以为相关学科发展方向),户籍不限。
(二)区卫生健康基层单位38人:临床医师20人,中医医师8人,影像医师5人,公卫医师5人。
报考条件:
1.各医学类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可以为相关学科发展方向),户籍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人;在各类公开招考和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招考条件中,从应聘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予以继续聘用,否则予以解聘。
二、招聘工作流程
(一)投递简历、资格审查(面试):应聘学生需现场携带以下资料: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毕业生推荐表。
(二)择优录取,签定三方协议。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取,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录用结果,签定就业协议(参加应聘的年应届毕业生须提前准备好三方协议)。
三、招考待遇
(一)本次招考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东胜区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二)合同服务期最低为五年,五年内内不得脱产考研、辞职、离岗创业或调离东胜区卫健系统。
五、应聘须知
(一)年4月17日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邀参加山西医科大学春季招聘双选会,
(二)应聘者如未能及时参加院校招聘会的,可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命名为“应聘学科+毕业院校+姓名”发送到电子邮箱: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
东胜区人社局:-83800231538007
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阿尔山市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阿尔山市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4名,详见《阿尔山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用人单位对工作经历的要求;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户籍条件
所有不限户籍的引进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阿尔山市户籍报名人员。
(三)岗位条件
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所有条件。学历层次限定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按照引进计划表的要求掌握。所学专业需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现行的本专科学科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一致。由于入学时间早于现行学科目录造成不一致的,需与学科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吻合。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年4月15日,30周岁及以下(年4月15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年4月15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年4月15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按照引进计划表的要求掌握。(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优先考虑对象
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考虑
1.在阿尔山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阿尔山户籍“项目人员”;
2.阿尔山市户籍或已经民*部门批准安置到阿尔山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3.现已在引进岗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4.驻阿尔山市*警部队现役*(警)官的配偶及子女;
5.原“”、“”院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6.同一岗位报名者中学历学位或者专业技术职称高的;
7.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报名者。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人、在职的*队文职人员;
2.兴安盟内在编人员;
3.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违纪记录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试用期和服务期
所有引进人才均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在阿尔山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向阿尔山市以外调动,如本人坚持调动,用人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先行解除劳动关系。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兴发盟人事考试网(网址: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年4月15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
(1)报考卫健系统岗位自行下载填写《阿尔山市年卫生健康系统“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考教育系统岗位自行下载填写《阿尔山市教育系统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附件2、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户口本,身份证需双面扫描,原件和复印件;
(3)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以及如期取得毕业证以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在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5)报考卫健系统各岗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教育系统语文教师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数学、英语等其他教师岗位需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报考教育系统各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0)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11)具备招聘岗位优先考虑条件的报考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类别岗位。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6、本次岗位聘用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7、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阿尔山市*府网(
(三)评估
1、评估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评估成绩。评估成绩满分为分,评估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3.引进人才评估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都没有优先录取条件的,当场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再次评估后,确定名次。
4.公示。将应聘人员评估成绩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确定的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阿尔山*府网(
5.评估公示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人事(学籍)档案。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阿尔山市人民*府网站发布。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征信报告、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阿尔山市人民*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3、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聘用
1、对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2、所有拟引进人才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在“人才强市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策解释、业务指导、推动落实等工作。引进人才工作期间,阿尔山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才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阿尔山市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四)
卫健委:-
教育局:-
人社局:-
监督举报-
附件1阿尔山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附件2阿尔山市年卫生健康系统“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阿尔山市教育系统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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