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5号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疫情交织叠加态势,暴露出乡镇社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加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多,疫情传播的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返乡人员管理,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和聚集性疫情发生,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冬春季农村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发〔〕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加强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即日起至3月8日春运期间,目的地为我市乡镇的返乡人员(指外地返回乡镇的人员,主要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自治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有效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向所在社区报告健康状况,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乡镇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目的地为我市各办事处的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及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4号)执行。二、认真做好报备登记。外地抵返我市人员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由本人或亲属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含出发地、交通工具、日期、班次等情况)。抵达入市检查点进行信息查验时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和工作性质,明确告知检查人员自身是否属于重点人员。对于隐瞒不报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加强个人防护。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提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