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派,各企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填报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互联网+*务服务”,实现职称评审信息线上查询及验证服务、跨地区互联互通、历史数据共享。现就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省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类职业(执业)资格和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填报工作,另行安排。
(二)职称系列及层级。一是全省各级各系列(专业)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或认定取得初、中、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是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翻译等以考代评职称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采集年限。任职资格时间为年——年。
二、信息填报内容按照“统筹安排、统一标准、协同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建立职称信息采集填报系统,填报内容已在采集系统中分类呈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包括行*区划代码、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社保卡号、出生日期、取得职称时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
(二)职称信息。职称信息包括职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职称名称、职称系列、评审专业名称、本地评审专业名称、职称级别、发证单位、评审单位等。
三、信息填报程序按照“个人填报、单位审核、部门把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逐级报送”的方式,登陆“职称评审系统”进行填报。
(一)个人填报
1.账号设置。专业技术人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