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主要内容是:*策执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在审计期间可以向审计组反映相关情况和意见,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长:唐庆文
成员:王建敏(主审)任健赵楚悦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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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监督信箱:
sysj
shiyan.gov.cn市审计局廉*举报
廉*举报邮箱:
shenjijiandu
shiyan.gov.cn十堰市审计局
年3月11日
审计纪律公示
为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市审计局对审计工作纪律作出如下规定: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治纪律和*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十堰市审计局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审计人员廉*纪律遵守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反映:
信件邮寄:
十堰市审计局机关*委
(十堰市浙江路41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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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箱:
shenjijiandu
shiyan.gov.cn受理部门:
十堰市纪委派驻市财*局纪检监察组
十堰市审计局机关*委(机关纪委)
十堰市审计局
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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