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年,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紧扣各项检察工作重点,着力打造出全市检察工作12个精品亮点和品牌,从不同侧面全面展示了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果,展现了全市两级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增强*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监督,积极作为,在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用心用力。从即日起,本微特开设“·点‘亮’呼检”专栏,带大家走进12个“亮点”、“品牌”孵化之初及它们背后的故事。
六项“实招”见实效
探路行*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路径
根河市检察院
行*争议实质性化解
“案结事了人和*和”、“法、理、情多角度疏导矛盾”……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行*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旨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诉讼程序空转”问题,行*争议实质性化解成为行*检察的重点工作,今后将常态化开展。
一年来,根河市检察院将行*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作为做实行*检察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措施,以“冷极检察”的担当作为,六项“实招”探路行*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路径。
揭秘六项“实招”!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根河市检察院*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院有关行*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分析根河市行*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地提出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以办理案件为着力点,以为民服务为落脚点,不断加强与行*执法部门和法院的沟通协调。
智慧推动,数据共享
深度运用非诉执行助手等智慧检务平台,强化数据采集与案件化解,将平台发现的3件行*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市司法局,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并与司法局、法院就本地行*复议案件与行*诉讼案件存在问题交换意见,以数据驱动行*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创新发展。
联席会议,达成共识
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根河市检察院与法院、司法局共同签署了《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根河市人民法院根河市司法局关于共同推进行*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以指导行*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有效开展。
智能听证阳光化解
新建智能化公开听证室,通过互联网与最高检“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听证公开在线直播,实现“阳光化解”和“精准监督”的有机统一,以“看得见”的形式,充分展现司法的公正性。
创新举措,“外脑”助力
聘任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等8家争议多发、易发的行*机关专业人员为检察官助理,共参与办理行*案件7件。为行*争议化解提供强有力的专业理论和“外脑”助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加强学习,培养人才
成立以主管行*检察副检察长为首的办案组,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钻研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强化行*争议实质性化解专业人才培养。积极申报自治区调研课题,加强理论研究。
“三大核心机制”成果显著!
推行六项举措以来,根河市检察院建成了源头治理、争议多元化协调、典型案例培育三大核心机制,办案效果愈加明显。
源头治理,依法监督,减少争议
坚持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紧抓行*争议要害,从源头上促进行*机关依法行*,减少行*争议发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对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情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年,已向行*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9件,均已回复并整改。
强化协作,多元化解,凸显实效
?通过《工作意见》中关于行*复议阶段协同化解的规定,应司法局邀请参加化解一起行*复议争议案件,行*相对人认为公安机关处罚不当,根河市检察院审查行*处罚案卷后,认为公安机关并无违法情形,通过与司法局共同向相对人释法说理,其对本案的复议决定认可,合力实质性化解了此案的争议。
?通过《工作意见》中关于重大舆情风险化解的规定,对多起涉及违建拆迁而提起的行*诉讼,根河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作《行*争议预警通知书》,告知其注意防范重大舆情风险,如存在行*争议,可按照《工作意见》的要求,启动化解程序,进而实现行*争议实质性化解。
?通过《工作意见》中关于行*争议诉中化解的规定,根河市法院邀请根河市检察院参与6起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案件的争议化解工作,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化解中。
培育典型,引领办案,效果显著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典型案件。年4月26日,原根河市环保局对满归镇某养猪场作出了行*处罚,要求其立即停止利用无防渗措施的坑塘排放猪废料,并处以罚款20万元。至年12月27日,当事人未缴纳罚款,根河市环保局遂向根河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河市法院受理后,邀请根河市检察院启动行*争议化解工作。经根河市检察院与根河市法院共同组织听证会,了解到满归镇某养猪场已经建成具备防渗措施的坑塘,当事人妻子因癌症在北京住院看病,当事人识别文字能力弱,并需看管养猪场,其妻子遂提出延期听证申请。根河市环保局应当告知其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三日内申请听证而未告知,也未组织听证。当事人对此处罚决定不服,有进京上访的意愿。
根河市检察院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促使行*机关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根河市环保局撤销了对当事人的行*处罚,当事人承诺在日后的生产养殖过程中自觉履行环保义务,息诉罢访。
该案是根河市检察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首例案件,也是开展“加强行*检察监督促进行*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过程中办理的呼伦贝尔市地区首例案件,成功地化解了“潜在之诉”,为与黑龙江省漠河县相邻、根河市最远乡镇的生猪生产养殖提供了法律保障。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上报自治区检察院审查,目前该案已经由自治区检察院上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
根河市检察院
编辑
刘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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