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蒙古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为全面贯彻*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4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9号)、《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内*办发〔〕号)精神,加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方案。
实施范围及招聘名额
(一)实施范围
“特岗计划”实施的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纳入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以下的农村牧区学校。
(二)招聘名额
按照国家下达我区计划数,年我区拟招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和参加并完成“国培计划”置换脱产顶岗实习的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岗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8周岁(自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含5月1日)。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报考);近三年毕业(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特岗教师”岗位。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报考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坚持*的路线、方针、*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农村牧区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财*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
2.“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旗县、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编办确定招聘名额,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