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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1 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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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吴开发〔〕49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奖励*策,结合实际情况,即日起组织开展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评先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1.优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

(1)评选条件:

a)企业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企业年度12月份员工总数人以上(以社保参保人数为准);

c)企业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事件;

d)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制度健全、合理规范,并有效履行;

e)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体系建立、健全,保障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和发展。

(2)奖项设置:

评选产生10家优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元/家。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文杰

联系-

电子邮箱:ywj

wjhr.net

书面材料报送至: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室。

(4)申报材料:

附件2《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优秀企业申报表》

附件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优秀企业评分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或下载)

2.优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评选条件:

a)所在企业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除外),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已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规范》所要求的条件建设完毕、调解人员稳定并已实际开展调解工作;

c)所在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制度健全、合理规范,并有效履行,当年度未发生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件;

d)调解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当年度未发生因劳动争议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上访或其他产生恶劣影响的事件。

(2)奖项设置:

评选产生10家优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次性奖励元/家。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婷

联系-

电子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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