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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7 18:52:00

根河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体市民的

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根河市纪委监委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了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使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我们殷切希望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对*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存在以下12类黑恶势力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踊跃进行检举揭发: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纪违规违法插手干预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查处;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给司法机关查处黑恶势力设置障碍;对查处黑恶势力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2.依法负有查禁、监管、打击、处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职不作为,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拖延处理,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滋生蔓延。

3.依法负有查禁、监管、打击、处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乱作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故意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送司法机关;在上级机关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检查、集中打击、交叉查处或异地国家机关进行查处时欺上瞒下、隐瞒事实,阻挠干扰查处工作的正常进行。

4.依法负有侦查、起诉、审判、看守、刑法执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歪曲事实、弄虚作假、避重就轻、重罪轻诉(判)、多罪少诉(判);帮助在押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息、对外联络、串供、逃跑、转移赃款赃物;或者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故意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接受社区矫正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故意不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负有民事审判、执行职责的法院工作人员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直接或间接帮助黑恶势力完成虚假诉讼和“套路贷”、违法执行,侵吞、损害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公民、法人的合法财产、合法权益。在黑恶势力以虚假诉讼等方式启动的民事、行*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故意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致使黑恶势力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5.打探、了解和掌握有关打击处理黑恶势力的工作方案、行动计划等内部信息,给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处罚。

6.帮助黑恶势力成员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逃匿,或者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

7.违纪违规违法利用公权力为黑恶势力提供信息、创造条件,泄露国家机密、工作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直接或间接帮助黑恶势力完成犯罪行为。

8.违纪违规违法提名、推荐、录用、招聘、任用、批准黑恶势力成员进入**机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其他单位、组织,担任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行业协会负责人等职务或获得劳动模范、明星企业家等荣誊称号,利用公权力帮助黑恶势力捞取*治资本、披上合法外衣。

9.违纪违规违法动用公款、公共资源为黑恶势力滋生坐大提供资金援助和外部支持。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利用发放贷款、转让债权、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等方式为黑恶势力实施“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放贷、非法集资以及开设*场、从事“***”活动提供资金便利。

10.包庇、放纵、袒护宗族恶势力欺压群众、侵占国家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破坏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11.*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12.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形。

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

根河市纪委监委—

2.来访请到:

根河市纪委监委办公楼室

3.来信请寄:

根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4.网上举报:

neimeng..gov.cn

我们呼吁: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遵纪守法,自觉与涉黑涉恶的人和行为划清界限;崇真向善,弘扬正气,不包庇、不纵容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参与、大胆行动,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提供他们的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家家共享平安生活的浓厚氛围。

我们郑重承诺:将依法严格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捍卫正义力量。同时也郑重声明: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河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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