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名蒙医名中医的通知》(内卫计蒙中字〔〕18号)要求,各盟市卫生健康行*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部门积极遴选推荐基层名蒙医、名中医候选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报送的候选人工作业绩、临床水平、学术贡献、行业影响力等进行考量,同时综合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因素,拟评选名第二批自治区基层名蒙医名中医,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年3月6日至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蒙中医药管理局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子邮箱:nmgmzyyg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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