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个。具体岗位信息见《大连市年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二)招聘对象取得下列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届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国家重点医学院校;(2)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3)国家首批中医高等院校: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4)大连本地医学院校:大连医科大学;(5)长春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和辽宁中医药大学纳入专业要求为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岗位的招聘学校范围。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6.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7.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规培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二)不得应聘情形1.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6.定向生、委培生;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03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