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实务审判能力,助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1日,根河市人民法院召开案件质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并特邀刘余敏老师到会指导。会议由党组书记、代院长吴志强主持,院领导班子及环节干部参加会议。
刘余敏,曾是深圳南山法院法官,吉林大学80年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也是首批进驻香港的驻港部队一员。近年来,刘余敏老师同内蒙古高院深度合作,共同完成了内蒙古行政案件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和万字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程序指引》、超过万字共17大类的类案裁判规则指引编写工作,其中程序指引和类案指引于年12月入选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新华社三大官方煤体对其做过专门报道。
会上,审判管理负责同志通报了我院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情况,各业务庭室分别就本庭室案件质效情况、质效问题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分管院领导对分管庭室质效情况进行了讲评。刘余敏老师就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强调做好案件质效管理工作需要切实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业务学习,努力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作用,方能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吴志强院长指出,案件质效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审执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提升审执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将通过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深化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实现优势互补,切实提高审判实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有担当、能干事的法院审判队伍。
文字:马莹莹
图片:矫国龙
原标题:《根河市人民法院召开案件质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