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根河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创新,深入总结、归纳、提升实践经验,把握内在规律要求,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责任落实上注重“严”。建立了由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案件查办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承办案件纪检监察室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查办责任落实到人、指挥体系顺畅、安排部署执行到位。同时,要求审查调查人员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以讲政治的高度,将思想统一到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和纪委常委会、执纪监督会等会议精神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案件查办部署要求,切实做到不因私废公、不畏难后退、不徇私枉法,以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条核查的线索、每一个查办的案件、每一个作出的处分决定,时刻维护好党纪国法权威、纪检监察形象。
在凝聚合力上做到“实”。建立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中,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靠前指挥,针对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委机关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与审查调查组共同研究证据搜集、案件重点、工作难点、查办方向、安全隐患等内容,确保每条线索的处置、每个案件的查办都能经得起各方检验。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联合审计、财政、公安、检察等部门同步发力,打破纪委监委单兵作战的局面,共同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案件查办高效顺畅。
本文来源:呼伦贝尔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