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二被告一个在山东省青岛市居住,一个在内蒙古牙克石市居住,便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平台适用简易程序开展线上庭审。在线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通过“云上法庭”进行了证据交换、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根据庭审掌握的信息和当事人表达的调解意愿,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解,最终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成功调解。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通过平台发送,法官和当事人直接在平台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非常赞赏这种快捷高效的庭审方式,承办法官表示,“云上法庭”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让庭审更加便捷,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更加全面辅助法官开展审判工作,是看不见的法官助手。今后,根河市人民法院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线上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将线下诉讼活动转变到线上,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开庭、调解,真正实现司法为民“不掉线”,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文字:王新鹏
图片:王赫
原标题:《“云上法庭”促调解,“隔空对屏”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