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开始招募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组织实施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自年正式启动以来,为治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做出了大量贡献,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一、招募计划
年我区将招募5名律师志愿者,赴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制定项目实施地参加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将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包头市石拐区、包头市固阳县、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海市海南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招募12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工作者,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二、志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和工作者应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律师志愿者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2.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3.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三)大学毕业生志愿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
2.参加过公益活动或得到相关表彰的优秀学生可优先考虑;
3.往届大学生须是三年以内法学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
4.无不良记录。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属于项目服务地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表现良好,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无律师旗县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志愿者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
1.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元。服务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元。
2.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年增加高原费用补贴1.5万元(税前)。
3.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二)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在新疆、青海、甘肃服务的,工作费用补贴每人每月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工作补贴每人每月元。
2.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意外伤害保险。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地有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参照律师志愿者免交协会会费。
(三)除基金会补贴之外,自治区司法厅和盟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将对每名律师志愿者给予一定补助或优惠政策。同时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结束后,免交3年律师协会会费。
四、报名方式
有意愿的律师请填写报名表一份,并附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复印件一份,于年4月14日前报送至当地司法局。
厅律师工作处
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供稿
原标题:《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始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