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河市法院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位耄耋老人驱车多公里,不辞辛苦,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开到根河市,将一封亲手书写的感谢信送到根河市法院执行局。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何某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00元给付义务,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法院裁定被执行人何某某按月履行还款义务。后王某某了解到被执行人何某某有了偿付能力,随即要求重新恢复原生效判决书的执行,请求法院裁定被执行人何某某一次性偿付剩余款项及迟延履行金。
了解此情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何某某核实了情况,并向其讲明了有履行能力而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各种不利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何某某同意一次性偿付原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剩余款项,但对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主张的剩余款项数额及迟延履行金数额均不认可。执行法官随即与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并于当日立案恢复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何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随后执行法官调取了原执行卷宗以及该案六年来的财务支款记录,组织双方当事人结合财务支款记录以及各自的银行卡明细核对账目,最终双方确定未给付借款金额为元,但就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双方始终僵持不下。
在阅卷及沟通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了解了双方经济纠纷产生的渊源,在此后与双方当事人的交流过程中,宣讲法律法规的同时注意耐心地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将迟延履行金确定为元。恢复执行后的第二天王某某兴高采烈地打电话告诉执行法官,剩余款项及迟延履行金都收到了,再也不用在海拉尔区和根河市之间因为案件的事来回奔波了。
薄薄的一页纸,短短的几行字,流淌在笔端的却是群众对法院的赞赏和认可,法院干警将以这个特殊的礼物作为鞭策和动力,一如既往地弘扬和践行蒙古马精神,力促案件审理提质增效,使“纸上权利”真正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所急所盼。
原标题:《纸短情长!耄耋老人手写感谢信深情点赞执行法官》